絕緣操作桿實驗要求、出廠標志和包裝事宜
發(fā)布時間:2019-11-22 作者:金能電力 來源:金能電力 點擊:
絕緣操作桿一般要求
在用戶與廠家之間可通過協(xié)商,增加用戶說明書中附加有關試驗檢查的有關要求。必要時可采用破壞性試驗對部件進行評估。試品在試驗前應按GB 13398-2008的一般試驗條件進行預處理。
6.2 試驗檢查項目
6.2.1 檢查項目
6.2.1.1絕緣操作桿 外觀檢查
用肉眼和手摸從外觀進行檢查。絕緣操作桿應光滑,絕緣部分應無氣泡、皺紋、裂紋、絕緣層脫裂、嚴重的機械或電灼傷痕,玻璃纖維布與樹脂間粘接完好不得開膠,固定連接部分應無松動、銹蝕和斷裂等現(xiàn)象,桿段間連接牢固。握手的手持部分護套與絕緣桿連接緊密、無破損、不產(chǎn)生相對的滑動或轉動。
6.2.1.2絕緣操作桿尺寸檢查
用量尺測量各試品的尺寸,是否符合表5、表6要求。
表5 實心棒標稱尺寸及公差要求
標稱外徑(mm) | 外徑允許偏差(mm) |
10,16,24,30 | ±0.4 |
表6 空心管、泡沫填充管標稱尺寸及公差要求
標稱外徑 (mm) |
外徑允許偏差(mm) |
最小壁厚 (mm) |
壁厚允許偏差(mm) | |
壁厚<5mm | 壁厚>5mm | |||
20,22,24,26,28,30 | ±0.4 | 1.5 | ±0.2 | — |
32,36,40,44 | ±0.5 | 2.5 | ±0.3 | ±0.4 |
50,60,70 | ±0.8 |
6.2.2 試驗項目
6.2.2.1 絕緣操作桿材料試驗
6.2.2.1.1 材料的物理性能試驗——密度試驗
按照GB/T 1033.1-2008的A法進行。密度不應小于1.75g/cm3。
6.2.2.1.2絕緣操作桿材料的物理性能試驗——吸水率試驗
按照GB/T 1034-2008的規(guī)定進行。吸水率不應大于0.15%。
6.2.2.1.3絕緣操作桿材料的電氣性能試驗——50Hz介質(zhì)損耗角正切試驗
按照GB/T 1409-2006的規(guī)定進行。50Hz介質(zhì)損耗角正切不應大于0.01。
6.2.2.2 絕緣操作桿染料滲透試驗
將試品其完全浸泡在0.1%體積品紅及蒸餾水溶液的容器中,然后將以上容器放在真空箱中保持1h,然后解除真空并取出試件在大氣環(huán)境中干燥24h。干燥后,將試品從每一端頭截掉10mm。這樣取得的新試件沿縱向切開,試件切面應沒有任何品紅染料滲透。
6.2.2.3絕緣操作桿電氣試驗
6.2.2.3.1受潮前、后絕緣試驗
應滿足本規(guī)范5.3.1的要求。
6.2.2.3.2 絕緣濕態(tài)試驗(淋雨試驗)
應滿足本規(guī)范5.3.2的要求。
6.2.2.3.3 絕緣操作桿工頻耐壓試驗
檢查試品絕緣耐受工頻電壓作用的能力,應滿足本規(guī)范5.3.3的要求。預防性試驗中的工頻耐壓試驗參數(shù)應滿足附錄C要求。
6.2.2.3.4 操作沖擊耐壓試驗
檢查試品絕緣耐受操作沖擊電壓的能力。若無閃絡、無擊穿、無明顯發(fā)熱則為通過。預防性試驗中的操作沖擊耐壓試驗參數(shù)應滿足附錄C要求。
6.2.2.4 絕緣操作桿機械試驗
6.2.2.4.1 彎曲試驗
在試品跨距中央放上50mm寬的皮帶或織帶,在皮帶上施加一垂直的力Fd。以(200±5)N/s的速度逐漸加力,分別在荷載為1/3 Fd、2/3Fd、Fd下維持30s以后測量其撓度。對1/3 Fd、2/3Fd以及2/3Fd、Fd所測撓度之間的差值,應小于附錄D表D.1中“f”。將管或棒轉動90°、180°和270°,在每一位置重復試驗,在同樣的荷載下,撓度“f”的變化不超過15%。在與上述相同條件下,逐漸施力增加到Fr,保持30s,不應有破壞現(xiàn)象。
6.2.2.4.2 絕緣操作桿扭力試驗
在試品的1m長度上施加以(5±2)N·m/s速度增加的扭矩,直到扭矩值Cd為止,此時應聽不到異常的響聲,也看不見明顯的缺陷。在維持3000s后,測得的角偏移應小于相應的角度αd,其值參照附錄D表D.2。再按上述步驟重施一個逐漸增大的扭矩,直到額定扭矩Cr,維持30s,不應有損壞痕跡。
6.2.2.4.3 絕緣操作桿徑向擠壓試驗
將試品置于兩塊平行的光滑的剛性平板之間,并以2mm/min的速度逐漸擠壓。Fd,第一次失去線性處F的最小值。Fr,試驗前3min,記錄的F的最大值。實測的Fd及Fr應大于附錄D表D.3規(guī)定。
6.2.2.4.4 軸向壓力試驗
應滿足本規(guī)范5.4.4的要求。
6.2.2.4.5 機械老化試驗
應滿足本規(guī)范5.4.5的要求。
6.3 分階段試驗檢查要求
6.3.1 絕緣操作桿型式試驗
試驗時間: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需進行型式試驗。
——新產(chǎn)品鑒定或老產(chǎn)品轉廠生產(chǎn)的試制定型鑒定;
——當材料、工藝、結構設計發(fā)生變化時;
——停產(chǎn)超過一年后恢復生產(chǎn)時;
——出廠試驗結果與上次型式試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;
——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型式試驗要求時;
——以上情況均沒有時,以三年為一個試驗周期。
試驗檢查項目:參照附錄B。
試驗方法:參照GB 13398-2008中試驗部分。
型式試驗應在廠家的參與下進行,廠家應對用戶保證,附錄B表B.1中的全部型式試驗項目已通過。
6.3.2 絕緣操作桿出廠試驗
試驗時間:廠家批量生產(chǎn)的產(chǎn)品在出廠前,需進行出廠試驗。
試驗項目: 參照附錄B。
試驗方法:參照GB 13398-2008中試驗部分。
6.3.3 批準入網(wǎng)試驗
試驗時間:進入中國南方電網(wǎng)公司系統(tǒng)內(nèi)銷售安全工器具前。
試驗項目:參照附錄B。
試驗方法:參照GB 13398-2008中試驗部分。
6.3.4 絕緣操作桿驗收試驗
試驗時間:產(chǎn)品向用戶交付前,用戶可向廠家提出驗收試驗的要求。
試驗項目:參照附錄B。
試驗方法:參照GB 13398-2008中試驗部分。
驗收試驗的項目可由用戶與廠家協(xié)商,試驗可在用戶試驗室、廠家試驗室或第三方試驗室進行。
6.3.5 絕緣操作桿預防性試驗
試驗時間:產(chǎn)品在使用一段時間后為判斷是否符合使用條件、預防其損壞,而定期所要進行的試驗。
試驗檢查項目:參照附錄C。
試驗周期:參照附錄C。
試驗方法:參照附錄C。
預防性試驗詳細試驗方法和接線可參照DL/T 976-2005中5.4。
6.4 使用單位可委托第三方試驗單位進行預防性試驗,該試驗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:
——試驗單位必須是獨立法人單位或法人授權單位;
——試驗單位須具有計量認證、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、試驗室認可等相關資質(zhì);
——試驗設備量值必須溯源到國家計量標準、計量基準。
7 絕緣操作桿標志
7.1 出廠標志
每套出廠的絕緣操作桿應有永久性的明顯標志(所有標志不影響產(chǎn)品特性);
——絕緣操作桿的名稱和規(guī)格;
——制造廠名;
——顏色標記;
——制造日期;
——帶電作業(yè)雙三角形符號(見附錄E)。
7.2 絕緣操作桿使用標識
應有所屬單位、使用部門、電壓等級、序號等標示。
7.3 預防性試驗標志
預防性試驗完畢后,試驗人員應該及時出具試驗報告,試驗合格后粘貼相應的合格證。
8 絕緣操作桿包裝、使用說明書及運輸
8.1 包裝
絕緣操作桿應用防潮的塑料袋或其他防潮材料包裝。產(chǎn)品與產(chǎn)品之間應墊紙,整個包裝應牢固。包裝物表面應有明顯的“防潮”、“防雨”、“嚴防碰撞”等字樣。
在包裝物上至少應有如下標志:
——制造廠名;
——數(shù)量和重量;
——出廠檢驗合格證;
——執(zhí)行標準的編號;
——出廠日期。
8.2 廠家的使用說明書
廠家的使用說明書至少應有如下內(nèi)容:
——標記的解釋和對安裝的必要指導;
——維護和檢測指南;
——廠家所指裝置的任何附加特性的說明。
8.3 運輸
工具的外包裝設計應考慮防振,以免運輸過程中受損,尤其是絕緣和包覆絕緣工具的表面應有防堅硬物撞擊損壞的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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